设立“童彤杯”张鹤鸣戏剧寓言奖
通 告
为繁荣我国的戏剧寓言文学事业,激励戏剧寓言创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设立此奖项。
该奖项由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主办,由浙江瑞安藉荷兰侨领出资并冠名为“童彤杯”。2009年开始首届奖赛的征稿和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委会组成:聘请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会长刘斌先生和名誉会长樊发稼先生为总顾问,聘请常务副会长顾建华先生为顾问,聘请马长山、叶澍、凡夫、安武林、少军、谭旭东、洪善新为评委。聘请虞桂莲、张鹤鸣为评委会名誉主任,聘请叶澍为评委会主任,聘请洪善新为评委会办公室主任(兼)。
二、参评方法:该奖项每两年评比一次,不分成人和儿童,不论是否已发表,只要是08—09年创作的戏剧寓言作品,均可参评。
三、作品要求:可供中小学校演出的独幕戏剧寓言,3000字左右,既具备戏剧作品的特点(有戏剧矛盾、戏剧冲突、戏剧悬念和戏剧效果。要求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的高度集中),又要有寓言的基本特性(有健康向上的寓意)。可以是原创,也可以是改编。如果是改编,必须注明原作者姓名和原作品名称。如果得奖,应交原作者30%奖金。
四、获奖名额:每届评选获奖作品10篇,不分成人组和少儿组。评委会成员的作品不得参赛,以示公允。
五、奖励办法:向获奖者颁发奖杯、奖证和奖金。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其余获奖者各600元。
六、注意事项:1、参赛作品必须打印清楚,寄浙江省瑞安市锦湖路祥湖小区1—1—302室洪善新主任收。邮编325200联系电话0577—65662120 13806851572 13806856322 2、参赛者请附寄一份作者简介、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七、征稿日期:接收稿件从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到09年10月1日止。 八、颁奖时间:与金江寓言文学奖同时在下届年会上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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