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古时候,临江地区(今江西省清江县)有一个人外出打猎,捉到了一只小麋鹿,心中非常喜欢,便把这只小麋鹿带到家中养了起来。 这人平时爱好养狗,家里大大小小的狗养了好几条。这些狗看到主人带回一只小麋鹿,一个个伸长了舌头,垂涎三尺,摇头摆尾的窜了过来,想要吃掉它。 主人十分生气,对着那些狗大声呵斥,把它们赶得远远的。他心中想:如果让小麋鹿和家中的狗交上朋友,这些狗就不会欺负它,更不会吃掉它了。 于是,他天天抱着小麋鹿去和家中的狗接触,让狗和小麋鹿一起玩耍,但不准狗欺负小麋鹿。狗通人性,过了一段时间,狗知道主人的意思是要保护小麋鹿。它们虽然嘴很馋,但怕主人责怪,只好把口水咽下去。 又过了一段时间,小麋鹿看到这些狗和自己都很友好,便也把这些狗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它有时顽皮地用头去撞撞狗的身体,有时在狗的身边逗乐打滚。它和主人养的几条狗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热,越来越随便了,它们成了亲密的朋友。 过了三年,小麋鹿长成了大麋鹿,它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一天,它独自走出家门去玩,看到路上有几条狗在互相打闹。它以为这些狗也和家里的狗一样是自己的朋友,便奔过去和它们一起玩耍打闹。 这些狗见了,对它是又气又喜。生气的是,这只傻乎乎的麋鹿竟然如此大胆,竟敢自说自话地加入它们的队伍,和它们一起玩耍;高兴的是,这只麋鹿膘壮体圆,大家可以美美地吃一顿了。 于是,它们一拥而上,将麋鹿团团围住,你咬头,他咬脚,不多一会,路上一片狼籍,只剩下麋鹿的尸骸了。 这只麋鹿一直到死,都没弄明白自己是怎么死的。
【出处】唐·柳完元《临江之麋》:“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解释】到死也不醒悟。 【难字】至:到;悟:醒悟。 【近义】执迷不悟 【反义】见风使舵 【用法】形容人固执或愚昧之极,永远也不会觉悟。 【例句】老张嗜赌成性,几经劝导,仍不思悔改,真是至死不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