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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容诛zuì bù róng zh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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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西汉时,河内轵(zhǐ)县有个以“侠义”闻名的人,名叫郭解。他生性勇猛,爱交亡命之徒,拦路抢劫,任意杀人,甚至私铸货币,包藏罪犯,可以说是无恶不作,成为中原地区的一霸。只是他非常狡诈,依靠别人的掩护,所以一直没有被官府缉拿归案。 公元前127年,汉武帝为了控制地主豪强的势力,缓和农民的反抗,下令将各郡县的豪强大族以及家产在三百万钱以上的有钱人,迁居到京城长安北面的茂陵去居住。郭解的家产虽不到三百万钱,但他势力大,影响广泛,所以也得迁居。 郭解马上托人到京都去打通关节,最后大将军卫青出面向武帝奏告,说轵县的郭解家境贫困,好像不属迁居之列。不料,武帝对郭解的情况早有所闻,马上回答说,他的权力大到可以驱使将军,由此可见他家境并不贫困。 由于武帝表了态,郭解只得举家迁居。各地来送行的人络绎不绝,赠给他的钱竟达一千多万,有个官员怕朝廷追查为什么这么多人向郭解送了这么多钱,便把这些钱暂时封存起来。不料,郭解的侄子当天就把那个官员杀了。不久,那个官员的父亲也被暗杀。他家里派人去京城上书,结果派去的人也被谋杀。 武帝很快知道了这件事,下令立刻捉拿郭解归案,并调查他的罪状。郭解被关进监狱后,办案的官员找了一些人来询问实情,询问中,有人说郭解是贤人,但也有人说他非常奸诈,不配称贤人。第二天一早,人们就在街上发现了那个说郭解坏话的人的尸体。 办案的官员把几件谋杀案联系起来审问郭解,郭解不承认自己参与这些谋杀事件。由于找不到确凿的证据,办案的官员只好向朝廷称郭解无罪,请求释放。 御史大夫公孙弘,是个精明能干的官员。他仔细研究了奏书和有关文书材料后认为,虽然没有材料证明郭解知道或参与这些谋杀事件,但它确实是由郭解引起的,祸根就出在他身上,他犯的罪比杀人罪还大,按道理应当问斩。在公孙弘的坚持下,郭解最终被满门抄斩。
【出处】《汉书•游侠传序》:“况于郭解之伦,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其罪已不容诛矣。” 【解释】罪恶极大,杀了也抵不了所犯的罪恶。 【难字】诛:把罪人杀死。 【近义】死有余辜 【反义】网开三面 【用法】多用来形容罪大恶极的坏人。 【例句】这厮若论着五刑发落,可便罪不容诛。 ——元•秦简夫《东堂老》第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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