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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的小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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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第十六位总统、《解放黑奴宣言》的颁布者——阿布拉罕·林肯是美国历史上唯一出身于贫民的总统。他也是美国历任总统中最具幽默感的一位。 他虽然当上了总统,仍然能够作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常与群众接触、沟通,以便能够不时听取大众对政府和他本人的批评和意见。他把这种做法称之为“洗人民澡”。 早在读书时,有一次考试,老师问他:“你愿意答一道难题,还是两道容易的题目?”林肯很有把握地答:“答一道难题吧。”“那你回答,鸡蛋是怎么来的?”“鸡生的。”老师又问:“那鸡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老师,这已经是第二道题了。”林肯微笑着说。从这里就看出了林肯的幽默。 林肯当上总统以后从不以总统自居,他总是十分认真地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哪怕是骂自己的话,只要是有道理的,也听得下去。有一次,他和儿子罗伯特驱车上街,正巧遇到一队军队在街上通过。林肯随便问身旁的一位路人:“这是什么?”他原想问这是哪个州的兵团,但没有说清楚。那个人以为他连军队都没见过,瞪了他一眼,粗鲁地说:“这是联邦的军队,你真是个他妈的大笨蛋!”林肯听了非但没有发怒,还说了声“谢谢”。他关上车门后,这样对儿子说:“有人在你面前说真话,不装假,这是一种幸福。我的确是一个他妈的大笨蛋。” 就因为林肯能够把人民的批评和意见当做替自己“洗澡”,所以身居总统而仍能保持与群众的联系,从而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受人民爱戴的总统之一。 林肯在当总统前是一位富于同情心,敢于主持正义的律师。他同情平民,尤其是黑人,经常帮助他们诉讼,有时甚至不收分文。 有一次,他朋友的儿子阿姆斯特朗被人诬告谋财害命。控告人收买的证人一口咬定说亲眼看到阿姆斯特朗行凶。 林肯获悉此事后,主动为被告辩护。他以被告辩护律师的身份,查阅了法院的全部案卷。随后,他又来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林肯在任律师之前,为了糊口曾做过测量员。这方面的训练为他的律师工作帮了大忙。来到现场,林肯掌握了一些重要事实。 按照美国法庭的惯例,被告的辩护律师与原告的证人进行了对质: “福尔逊先生,”法庭上,林肯直接质问这位证人,“你敢当众发誓,说在10月18日的月光下看清的是阿姆斯特朗,而不是别人? 福尔逊(原告证人):“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后,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相距二三十米,你能看清吗?” 福尔逊:“很清楚,因为月光很亮。” 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辨认的?” 福尔逊:“不是,我看清了他的脸,因为月光正照在他脸上。 “你能肯定是十一点吗?” “完全可以肯定。因为我回到屋里时,看过时钟,是十点一刻。”福尔逊说得毫不含糊。 林肯正气凛然的目光突然离开福尔逊,把脸转向大众,庄严宣布:“证人福尔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林肯说:“证人发誓说他于11月18日晚11点钟在月光下看清了被告阿姆斯特朗的脸,但那天晚上是上弦,11点钟月亮已经下山了,哪来的月光?退一步说,就算证人记不清时间,假定稍有提前,月亮还在西边,月光从西边照过来,被告如果脸朝大树,即向西,月光可以照到脸上,可是由于证人的位置在树的东面的草堆后,那他就根本看不到被告的脸;如果被告脸朝草堆,即向东,那么即使有月光,也只能照着他的后脑勺,证人怎么能看到月光照在被告脸上,而且能从二三十米的草堆处看清被告的脸呢?” 林肯连珠炮般的发言,驳得证人哑口无言,只得承认被人收买提供假证的事实。阿姆斯特朗也被当庭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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